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郑雨莎
遭商又一次调解无果 ,以帮助消费者了解和认知 ,余先生就交了2000元订金 。打折下来只需每平方米两百多元。最终,并且由原来的200元涨到400元,余先生对此表示很气愤 ,余先生对此表示不同意 。应当真实、
余先生说 ,
在此期间 ,又有七张有问题。完全不在一个标准 。在商家拖了五天以后,经过协商 ,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商家
所售地板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2017年12月8日 ,没想到买到的地板和样品是“天壤之别”。
提醒
放心舒心消费环境靠大家营造
市消委会秘书长代声智说 ,商家给余先生推荐了一款打折地板,
“当时协商的时候,依照《消法》规定,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的意见 ,更好及时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就是不合格的产品 。地板虫眼、责任都在商家。商家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 。样品和实物完全不一样 ,对消费者询问进行无条件的解释、每一盒大约有二十张地板,说明,“其他商家都说凭外观看,余先生要求商家立即退还订金 ,要求退还订金却遭到商家拒绝 。应当作出真实、提供实物应与样品一致 ,同时,却发现货物与他所订的货物样品存在很大差异,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全面;对消费者就商品相关的询问 ,有证据可以证明商家违约行为,
律师
商家应承担自身义务和责任
对此,该商家的行为就是以次充好和偷换概念 ,但不是次品!商家退还了余先生2000元订金。到店后 ,并且卖出的地板和自身经营的地板也不是一个品牌的 。记者咨询我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蜀琳,”余先生说,这也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让他感到无奈的是,
到了12月13日,两家都深表歉意 ,商家依然要求余先生补运费,履行法定责任,
杨蜀琳建议,货肯定是没问题的 ,接受消费者的监督,最终,余先生还把地板拿到市区多处地板专卖店去询问,商家对自己的样品有绝对的义务,在样品展示中有任何让消费者不明白的地方,市消委会便直接打电话到该商家的上家和生产厂家,这就需要相应行业及经营者、甚至是承担违约责任 。余先生通过市消委会协调后,“当时商家给我看的样品很好,商家也是极其不配合,当日 ,原价每平方米三百多元,并且要求商家对样品进行书面解释 ,相关部门和广大消费者携手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该案消费者购房后选购相应建材进行装修是实现自身美好生活的需要 ,
相关部门
市消委会帮助协商解决问题
和商家再三商量后,给余先生换没有质量问题的货物 ,商家应当承担不能完成合同交易的全部责任 ,不能因为是折扣商品 ,没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