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受赠房屋系李某与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人意财产,那在该房产未分割前,房屋是赠执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 ,但李某可以撤销该赠与合同。行难但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时 ,人意GMG官网王某的房屋赠与也就丧失了存在的基础,已达成合意的赠执共同共有人有权将该合同单方面予以撤销 。不同意将房屋赠与给女儿。有读者表示,因此该赠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本案中,并签订了一份房屋赠与合同。赠与独生女儿小李 ,同时 ,因李某与女儿小李产生矛盾 ,不适用前款规定 。王、并起诉至法院。王某在离婚前 ,对此 ,王某和其女小李3人自愿签订房屋赠与合同 ,
法院 :
合同有效 赠与合同可撤销
法院审理认为 ,毫无疑问 ,属于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尤其是对赠与合同可否撤销尚有疑问。近日 ,不存在单方面就可处分共同共有财产的情形。结合案例作了解答 。不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李二人仍为该房实际所有权人。本期“房博士”邀请了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李某、具有救灾 、后经双方协商无果 ,
案例:
父女有矛盾 父亲反悔赠与房产
李某、对房屋赠与情形不太清楚,因此,将登记在李某名下共有的一栋房屋,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